蒸汽锅炉技术规格书
      2018-05-03 10:08:48  来源:恒安锅炉
      
	  	  
燃气蒸汽锅炉技术规格书
	一、概述
	- 
		本技术规格书中的蒸汽锅炉用于建南天然气净化站蒸汽供热系统。净化站是进行天然气脱硫的生产单位,蒸汽是脱硫过程中的一种关键物料,因此需要锅炉系统蒸汽产出快,对蒸汽质量高,锅炉系统安全性、自动化程度高。
 
	- 
		本技术规格书中所说的蒸汽锅炉为一个成套系统,即在外部提供水、电、气的情况下仅依靠该系统即可生产蒸汽。
 
	- 
		本技术规格书中的计量单位为:
 
	
		
			| 
				单位名称 | 
			
				符号 | 
			
				单位名称 | 
			
				符号 | 
		
		
			| 
				温度 | 
			
				℃ | 
			
				压力 | 
			
				MPa | 
		
		
			| 
				质量 | 
			
				kg | 
			
				长度 | 
			
				m | 
		
		
			| 
				功率 | 
			
				VA | 
			
				额定蒸发量 | 
			
				t/h | 
		
	
	 
未注明的单位均为公制。
	二、技术要求
2.1生产能力
    锅炉满负荷生产时,蒸汽产出量应达到4t/h,蒸汽锅炉应具备输出蒸汽量应在1-4 t/h可调整功能。
2.2生产所需物料规格
本装锅炉系统所需物料为软化水、净化天然气、380/220V交流电源,其规格数据见下表。
表2-1   生产所需物料规格
	
		
			| 
				物料名称 | 
			
				质量或规格 | 
			
				需求数量 | 
		
		
			| 
				软化水 | 
			
				Ca、Mg离子<0.03mg/mol﹒L | 
			
				4t/h | 
		
		
			| 
				净化天然气 | 
			
				压力35~70kPa,H2S <20mg/m3 | 
			
				387m3/h | 
		
		
			| 
				380/220V交流电源 | 
			
				50Hz | 
			
				18.5kVA | 
		
	
	 
2.3技术要求
锅炉系统的的废气作为废气为水蒸汽和二氧化碳,可直接排放;
锅炉热效≥92%(给水温度20℃时);
锅炉系统自带燃气压力检测及关断装置;
锅炉系统应自带电子自动点火及火焰检测系统;
锅炉系统自带PLC控制器、变频器;
锅炉系统能够实现与净化站原有ABB的FREELANCE2000系列DCS控制系统间的通信与数据交换。
2.4操作弹性
锅炉系统的操作弹性为20~100%可调;卖方应提供在不影响装置性能前提下的*大操作弹性。
	三、现有基础设施
天然气净化站原有锅炉房一座,钠离子水处理装置2套,需予以利用。
	四、执行标准
4.1 《蒸汽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劳动部[1996]276号
4.2 《工业蒸汽锅炉节水降耗技术导则》GB/T 29052-2012
4.3  《工业锅炉水质》GB 1576-2001
4.4  《工业蒸汽锅炉参数系列》GB/T 1921-2004
4.5  《蒸汽锅炉和压力容器.弹簧加载安全阀》JIS B8210-1994
4.6  《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73-2009
	五、 技术参数
5.1.1主要设备技术参数
	
		
			| 
				项目 | 
			
				参数 | 
		
		
			| 
				燃气蒸汽锅炉主机 | 
		
		
			| 
				燃气蒸汽锅炉 | 
			
				  | 
			
				  | 
		
		
			| 
				额定蒸汽压力 | 
			
				MPa | 
			
				1.0 | 
		
		
			| 
				额定蒸汽温度 | 
			
				℃ | 
			
				184 | 
		
		
			| 
				额定热输出功率 | 
			
				kW | 
			
				2943 | 
		
		
			| 
				天然气耗量(20℃给水) | 
			
				m3/h | 
			
				309(热值36533KJ/Nm3) | 
		
		
			| 
				点火方式 | 
			
				  | 
			
				高压电弧、气引燃 | 
		
		
			| 
				天然气进气压力 | 
			
				kPa | 
			
				35~70 | 
		
		
			| 
				额定蒸发量(20℃给水,1.6MPa下) | 
			
				kg/h | 
			
				4000 | 
		
		
			| 
				单机热效率(20℃给水) | 
			
				  | 
			
				≥92% | 
		
		
			| 
				排烟温度 | 
			
				℃ | 
			
				≤140(带节能器) | 
		
		
			| 
				锅炉负荷调节范围 | 
			
				  | 
			
				20%~100% | 
		
		
			| 
				电功率 | 
			
				  | 
			
				三相五线380V50HZ 18.5kW | 
		
		
			| 
				给水水质要求 | 
			
				  | 
			
				应符合GB/T1576-2008的要求 | 
		
		
			| 
				给水硬度 | 
			
				mmol/L | 
			
				≤0.03 | 
		
		
			| 
				PH值 | 
			
				  | 
			
				10~12 | 
		
		
			| 
				溶解固形物 | 
			
				mg/L | 
			
				≤3500 | 
		
		
			| 
				  | 
		
	
	 
5.1.2蒸汽发生器系统的基本配置
锅炉主机:锅炉炉体+烟囱+燃烧器+风机+控制系统+液位计压力表+上水泵调节阀组等仪表系统+电控箱+阀门仪表管路等。
	六、供货范围
其主要设备包括锅炉本体、控制系统、仪表调节系统、泵及风机系统等。其中该锅炉为装在底盘上之综合体,其中包括有:
-锅炉炉体
-烟囱
- 鼓风机
- 给水泵
-液位计压力表
- 燃烧自动调节装置
- 电路仪表控制箱
- 燃烧器
- 安全阀
- 压力表,温度计及过滤器
- 尾气烟囱
-上水泵调节阀组
-与锅炉系统配套的阀门、管道及管件
-监检报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
	七、质量、服务及培训
7.1 供方应提供设备到场后的安装、调试及人员培训,费用由卖方承担。
7.2  根据需方作业进度及要求,供方派经验丰富的售后人员到现场服务,本技术规格书中所涉产品的服务工具由供方提供。
7.3  产品的质保期为产品安装后使用两年。
7.4  根据需方要求,供方应对需方人员作产品使用、结构、安装、维护等方面的培训。
	八、供货、验收及包装、发运
8.1  供方按满足本技术规格书第“二、五、六”条中规定的标准要求供货,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发货。
8.2  技术规格书中所含所有设备及配件的交货地点为净化站尾气环保治理项目实施地。
8.3  供方需对设备及配件的包装应满足防潮、防雨、防碰撞、防挤压、标识清楚等方面的要求,以保障设备运输安全。
	九、提交的文件(中文)
9.1合同签定后卖方按不同进度向买方提供下列文件:
- 锅炉总图
- 汽水管道流程图
- 卖方制作设备安装施工图
- 电气线路图
- 安装使用说明书
- 出厂质量证明书
- 强度计算书
- 安全阀排量计算书
9.2  设备安装完成交付后卖方应提供的文件
- 使用说明书
- 安装图(土建及设备安装)
- 维修操作手册
- 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含理化检测报告、试验报告等)
- 产品合格证